35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有關即時強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進入住宅應先聲請法院核發搜索票
(B)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決定不服者,為求經濟,不須經過訴願程序,得逕行向民事法院提起國家賠 償訴訟
(C)員警為避免當事人持續鬥毆,將其管束於警局內 24 小時,始恢復其自由
(D)對於危險物品之扣留,應得檢察官之許可方得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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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4), B(153), C(2863), D(78), E(0) #3358910

詳解 (共 10 筆)

#6296176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有關即時強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進入住宅應先聲請法院核發搜索票❌
即時強制不必事先聲請法院核發搜索票,但仍應受行政執行法》第40條所定即時強制特別要件之限制以人民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者,始得實施

行政執行法第 40 條 (進入處所之限制)

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以人民之生命、身體、財產有迫切之危害,非進入不能救護者為限

ㅤㅤ
(B) 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決定不服者,為求經濟,不須經過訴願程序,得逕行向民事法院提起國家賠 償訴訟❌
《行政執行法》第41條第3項對於損失補償決定不服者,應先依法提起行政救濟(訴願及行政訴訟),不能直接提起民事國家賠償訴訟。

行政執行法第 41 條 (損失補償之要件、方法、救濟與時效)

I.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II.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 

III.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行政訴訟 

IV.損失補償,應於知有損失後,二年內向執行機關請求之。但自損失發生後,經過五年者,不得為之。

ㅤㅤ
(C) 員警為避免當事人持續鬥毆,將其管束於警局內 24 小時,始恢復其自由✔️
《行政執行法》第37條,對於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依法予以管束24小時內。

行政執行法第 37 條 (對人之管束)

I.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者。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者。 

II.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ㅤㅤ
(D) 對於危險物品之扣留,應得檢察官之許可方得為之❌
《行政執行法》第36條,即時強制措施如危險物品的扣留,可由行政機關直接採取,無需檢察官許可,因其目的為立即排除危害。

行政執行法第 36 條 (即時強制之要件與方法)

I.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II.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之管

二、對於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ㅤㅤ
56
0
#6278207
要進屋子還要法官開搜索票

對物品的扣留還要檢查官的允許

那就不叫即時強制
36
1
#6453352
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方法如下:
一、對於人之管束
二、對於物之扣留、使用、處置或限制其使用。
三、對於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之進入。
四、其他依法定職權所為之必要處置。
對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
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者。
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
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
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者。
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致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
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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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7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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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即時強制 第 36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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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7774
(C) 補充
管束 24小時 不可延長 管束為警察行使 管束於保護室
管收 3個月 可延一次(加起來變6個月) 管收為法官保留 管收於管收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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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4354
(B)行執法§41 III: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之決定不服者,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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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1666

真心覺得現在出題的人中文不好


C看起來是一定要24小時(多一個"始")

但法律是不能超過24小時

3小時也可以放好嗎

嚴格來說這題根本沒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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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6533

(A) 可以思考情境更好理解➡️ 如果隔壁失火(緊急危難),當下消防員要救火,

採取即時強制的手段破你家的窗還需要聲請法院搜索票,這樣就沒有即時強制的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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