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甲脅迫乙,將其所有之汽車廉價出售予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丙非為脅迫之人,乙不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B)僅於丙明知甲脅迫乙時,乙始得撤銷意思表示
(C)丙可得而知甲脅迫乙時,乙始得撤銷意思表示
(D)無論丙是否知甲脅迫乙,乙皆得撤銷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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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 B(66), C(64), D(479), E(0) #1867449
統計: A(12), B(66), C(64), D(479), E(0) #1867449
詳解 (共 1 筆)
#2991159
民法92條1項前段: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民法92條2項: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所以,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撤銷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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