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下列何種情形,得請求返還所得利益?
(A)給付係為履行道德上之義務
(B)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
(C)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
(D)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該不法之原因僅存在於受領人之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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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8), B(309), C(759), D(6343), E(0) #1982604
統計: A(288), B(309), C(759), D(6343), E(0) #1982604
詳解 (共 10 筆)
#4197585
下列何種情形,得請求返還所得利益? D
(A)給付係為履行道德上之義務
(B)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
(C)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
(D)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該不法之原因僅存在於受領人之一方
第 180 條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A)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B)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C)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在此限。→得請求返還所得利益(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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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7376
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你欠人家錢,但是消滅時效已過
你沒有還錢的義務,但會有還錢的「責任」
你可以不要還,但你還是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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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2872
第 180 條
給付,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返還: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
在此限。
一、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
二、債務人於未到期之債務因清償而為給付者。
三、因清償債務而為給付,於給付時明知無給付之義務者。
四、因不法之原因而為給付者。但不法之原因僅於受領人一方存在時,不
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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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1584
承11F
無因管理是 無法律上的原因 而為他人義務
EX 颱風將至 看到鄰居屋簷漏水 而自負責任去幫他修繕(正面)
不法管理是 無法律上原因 為'自己義務'
EX 颱風將至 家裡漏水 看鄰居有剛好有補土 幹回家補漏(反面)
常常拿來混淆大家
本題 : 動產經"交付" 取得所有權 依題示 已經給付乙了 屬乙的了
詳 民法 767: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構成要件是 所有人才可以用 本題 所有人已經變乙了 甲不得主當767
所以 甲要用不當得利 第179條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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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6001
對於6F同學的問題,101年 調查局五等調查工作組法學大意有考過一題
C 甲誤以為欠乙 20 包飼料,向乙提出給付,事後甲發現是自己弄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與乙間成立無因管理之法律關係
(B)甲得向乙主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C)甲應向乙主張不當得利之利益返還請求權
(D)甲與乙間成立代理之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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