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融合教育是正常人與特殊幼兒一起學習
(B)我國兒童局是民國88年設立
(C)我國幼稚園課程標準是依據幼稚園教育法施行細則來設計
(D)全語文的教育理念是幼兒在社會生活互動中自然獲得的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07), B(779), C(1393), D(603), E(0) #115318

詳解 (共 4 筆)

#661517

同意樓上所說,所以應是依據幼稚教育法來設計。
查了一下幼稚教育法和其施行細則,發現施行細則裡並無提到任何跟課程標準有關的事項;而幼教法的第3條則明定了幼稚教育的宗旨和目標:

第 3 條     幼稚教育之實施,應以健康教育、生活教育及倫理教育為主,並與家庭教 育密切配合,達成左列目標: 一、維護兒童身心健康。 二、養成兒童良好習慣。 三、充實兒童生活經驗。 四、增進兒童倫理觀念。 五、培養兒童合群習性。 幼稚教育之課程標準,由教育部定之。  
37
0
#542443
我記得,好像各級學校的課程標準,都是依據...
(共 5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130932
why?
2
0
#990573
補充關於B選項「兒童局」:在2013年的時候因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頒布,整合社會司的社會福祉業務,改制成《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簡稱社家署)
負責社會救助、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兒童、少年福利及家庭、社會、衛生、醫療等相關社福業務。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