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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年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公民科試題#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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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年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公民科試題#16620 |
科目:
教甄◆公民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年新北市國中教師甄選公民科試題#16620
年份:
102年
科目:
教甄◆公民專業
32.和解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各自讓步,對於爭議的解決方式達成共識。一般最常見的便是 民法上的和解與民事訴訟法上的和解,兩者的目的皆在於息訟止爭,但「效力有別」。下列 有關兩種和解的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
(A)前者有既判力,但無執行力
(B)後者有既判力,亦有執行力
(C)前者無公權力,但有公信力
(D)後者有公權力,亦有公信力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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