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教育部為了對文化不利兒童中、低成就者之照顧,實施「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試問我國自民國103年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後,該計畫併入下列何者?
(A)樂學計畫
(B)火炬計畫
(C)補救教學計畫
(D)教育優先區計畫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32), B(293), C(3926), D(1270), E(0) #1199533

詳解 (共 5 筆)

#1632123

整合簡化一下


(A)樂學計畫 -國中生就近或免試升學高中職的方案

(B)火炬計畫 -為提供新住民關懷、服務與教育輔導

(C)補救教學計畫 -文化不利兒童中、低成就者之照顧,實施「攜手計畫—課後扶助」

(D)教育優先區計畫-被政府列為物質或經濟極為貧乏或不利,須優先予以改善,以利教育機會均等實現的地區

232
4
#1332160
教育優先區(educational priority area,簡稱EPA),指被政府列為物質或經濟極為貧乏或不利,須優先予以改善,以利教育機會均等實現的地區。

教育優先區一詞首度出現於1967年的英國卜勞頓報告書(The Plowden Report)中。該報告書引用英國曼徹斯特大學(Manchaster University)威斯曼(Stephen Wiseman)教授一項研究結果指出:影響兒童學業成就之最主要因素為家庭環境,而且兒童年級愈低,則受環境因素影響愈大。因此該報告書建議英國政府:為避免物質或經濟貧乏、不利地區兒童在起跑線上立於劣勢,危害教育機會均等的理想,應積極介入改善這些地區學校之校舍與社區環境。

目前有許多國家有類似的政策與措施實施,雖名稱不一,但基本精神相仿。

42
0
#1332158
火炬計畫
一、計畫緣起
 
隨著全球化人口快速且頻繁的移動,我國人跨國(境)聯姻的現象也日益普遍,依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累計至101年5月底,新住民人數共計46萬5,053人。以婚姻移入的配偶,來臺展開新生活,不但與國人共同生活,並兼負家庭照顧及社會服務等重要角色,但由於語言、文化之差異,仍有生活適應等問題,政府有必要肩負起照顧輔導之責任。
 
依教育部「100學年度新移民子女就讀國中小人數分布概況統計」資料顯示,外籍配偶子女人數計19萬2,224人,較99年成長8.6%;其中就讀國中者3萬3,640人,占國中學生總人數3.9%;就讀國小者有15萬8,584人,占國小學生總人數10.9%。為提供新住民關懷、服務與教育輔導,新北市政府(原臺北縣政府)於96年訂定「新住民火炬計畫」,推動新住民及其子女之相關業務績效卓越,值得推廣至全國,爰擬訂本計畫。
 
二、目的
 
本計畫期能藉由內政部、教育部、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等之跨部會與跨域合作,共同提供全國新住民及其子女完整之文教生活輔導機制與單一窗口的全方位服務,使其能於臺灣穩定生活與長期發展,更希望培養民眾對國際多元文化之了解、尊重與國際文教交流之參與推動,同時,也為建立社會和諧共榮、追求社會公平正義、增進多元文化理解並促進健康幸福家庭的目標而努力,以營造繁榮公義的社會、建立永續幸福的家園,並與全球國際接軌發展。
 
三、具體目標
 
(一)整合服務資源,落實關懷輔導。
 
(二)推動親職教育,穩健家庭功能。
 
(三)提供多元發展,建立支持網絡。
 
(四)推展多元文化,加強觀念宣導。
 
四、辦理單位及合作團體
 
    (一)辦理單位:中央為內政部及教育部;地方為直轄市、縣(市)政府、新住民重點學校。
 
(二)合作團體:新住民重點學校可結合新移民學習中心、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移民團體、公私立機關或公益團體等,共同推動辦理。

22
0
#1332159
樂學計畫乃國中生就近或免試升學高中職的方案。所謂免試入學是指不必參加基測,透過在校成績 評比的方式申請入學,立意為發展學生多元智能、紓緩升學壓力、強化學校辦學特色、促進就近入學、 增進學生適性學習發展。 【接受樂學計畫申請的學校類型】 分為公立高中、公立高職、私立高中職以及公私立進修學校等四種。 【入學模式】 (1)學區登記模式 (2)學生申請模式 【報名方式】 符合資格的學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每位學生只能報名一所高中職,同一所高中職可以填寫多科 志願(科系)。 【報名條件】 學生依照各高中職簡章,於報名時繳交規定的資料文件正本、影印本或照片。 (1) 學習領域成績、日常生活表現、特殊事蹟或優良品德等。 (2) 具體條件如下: 1. 團體活動:參加學校社團、校內外志工、學校代表的活動表現,擔任有關職務的正名文件等。 2. 競賽成果:參加校內或校際性各項競賽成果。(→所以獎狀要保存好啊!) 3. 學生幹部:在校前五學期擔任班級或學校幹部的紀錄。 4. 體適能:依據教育部體適能規定之體前彎、一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800(女)/1600(男) 公尺跑走四項評量之等級。 (3) 特別條件:依各高中職特別要求的條件或有關規定。 【成績採計】 (1) 採計國中各學期七大領域加權總平均成績的名次百分比,取最好的三個學期成績,轉學生至少 須採計現就讀學校的一個學期成績。 (2) 名次百分比計算學生人數時,小數點無條件進位。 (3) 單一學期學習領域成績計分方式為 100-名次百分比 x100+1, 總分=特別項目加分+擇優 3 學期學習領域成績計分總和。 
19
0
#1291143
火炬計畫:近年來政府推動的新住民火炬計畫...
(共 7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291310
未解鎖
(A)樂學計畫 -國中生就近或免試升學高...
(共 14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