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關於講學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包含學生之學習自由
(B)大學要求教師須向學生宣揚政令,並未限制教師之講學自由
(C)大學基於講學自由得規定學生之入學資格及畢業條件
(D)大學基於講學自由得自行決定是否設置軍訓室並開設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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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1), B(12955), C(380), D(1023), E(0) #1332414
統計: A(341), B(12955), C(380), D(1023), E(0) #1332414
詳解 (共 7 筆)
#2712918
簡單來說,大學教師的講學自由是不被干涉的行為,要求講師幫忙宣傳政令,是違反講學自由的,違反教師的教學意願。
除非大學講師本來就想宣傳政令,而且沒有被學校要求,就沒有違反講學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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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3033
No.380 捷錄
憲法11條關於講學自由之規定,係對學術自由之制度性保障;就大學教育而言,應包含研究自由、教學自由及學習自由等事項。大學法1條2項規定:「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其自治權之範圍,應包含直接涉及研究與教學之學術重要事項。大學課程如何訂定,大學法未定有明文,然因直接與教學、學習自由相關,亦屬學術之重要事項,為大學自治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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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398
這題還是不懂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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