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我國期貨交易法對於期貨交易違法行為之處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期貨交易所之職員,洩漏執行職務所知悉有關期貨交易之秘密,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丶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八十萬元以下罰金
(B)期貨商業務員洩漏期貨交易人委託事項及職務上所獲悉之秘密,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丶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C)期貨商業務員對期貨交易人作獲利保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丶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D)期貨商業務員擅自自客戶保證金專戶內提取款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丶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D選項屬於中度刑度的行為,應該為處三年以...
未解鎖
期貨商業務員擅自自客戶保證金專戶內提取款...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依同法第115條第2款之規定,處3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