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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2 屆進階授信人員#23456 | 科目:進階授信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2 屆進階授信人員#23456

年份:102年

科目:進階授信實務

33.有關消滅時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消滅時效之中斷方式有請求、承認、起訴三種
(B)申報破產債務仍生中斷消滅時效之效力
(C)對於保證人中斷時效者,其效力不及於主債務人
(D)以抵押權擔保之請求權雖經時效消滅,債務人於時效完成 7 年內仍就抵押物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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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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