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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2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2 屆進階授信人員#23456 | 科目:進階授信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2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2 屆進階授信人員#23456

年份:102年

科目:進階授信實務

37.依民法規定,有關第三人清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稱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包括保證人、抵押物共有人之連帶債務人等
(B)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代償,銀行不得拒絕
(C)無利害關係之第三人代償,又稱「法定之債權讓與」
(D)無利害關係之第三人代償之後,銀行之債權即告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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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311條債之清償,得由第三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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