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下列有關特教法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特殊教育學校校長應具備特殊教育之專業知能,指應修習特殊教育學分六學分以上
(B)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C)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團隊合作方式對身心障礙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
(D)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包括學校行政人員、特殊教育與相關教師,必要時得邀請學生本人參與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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