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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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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 9 階-事務員-不動產經營、法務:民法概要#119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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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 9 階-事務員-不動產經營、法務:民法概要#119064 |
科目:
鐵路◆民法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 9 階-事務員-不動產經營、法務:民法概要#119064
年份:
113年
科目:
鐵路◆民法概要
33. 甲向乙借貸2,000萬元償還期限將屆,卻將僅有的一棟市值2,000萬元房屋贈與義子丙, 但尚未完成過戶登記。乙耳聞有此一事實,侵害自己的借貸債權,乙就甲贈與丙的無償 行為得向法院聲請何種救濟?
(A)撤銷
(B)撤回
(C)終止
(D)解除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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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DLOW
B1 · 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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