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下列有關證據調查方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A)審判長應將證物提示當事人,使其辨認
(B)卷宗內之筆錄可為證據時,審判長應於調查時予以宣讀或告以要旨
(C)被告於審判長人別訊問後,優先於審判程序進行對質詰問
(D)證人之主詰問應就待證事實及其相關事項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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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3), B(216), C(3042), D(206), E(0) #923702
統計: A(123), B(216), C(3042), D(206), E(0) #923702
詳解 (共 10 筆)
#1146666
(A)審判長應將證物提示當事人,使其辨認(○)
刑訴第164條第1項:
審判長應將證物提示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使其辨認。
(B)卷宗內之筆錄可為證據時,審判長應於調查時予以宣讀或告以要旨(○)
刑訴第165條第1項:
卷宗內之筆錄及其他文書可為證據者,審判長應向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宣讀或告以要旨。
(C)被告於審判長人別訊問後,優先於審判程序進行對質詰問(╳)
刑訴第286條:
審判長依第九十四條訊問被告後,檢察官應陳述起訴之要旨。
(D)證人之主詰問應就待證事實及其相關事項行之(○)
刑訴第166條之1第1項:
主詰問應就待證事項及其相關事項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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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8673
(C)
第166條:
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聲請傳喚之證人、鑑定人,於審判長為人別訊問後,由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直接詰問之。
前項證人或鑑定人之詰問,依下列次序:
一、先由聲請傳喚之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為主詰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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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0972
關鍵字 :
34 下列有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C)被告於審判長人別訊問後,優先於審判程序進行對質詰問
比較順的語句 這樣改
(C)於審判長人別訊問後,有關被告的證據調查方法優先於審判程序進行對質詰問
PS: 法定證據方法之一 : 被告之自白的調查 (是否出於自由意識、有無出於脅迫等等之不正方法)。
第161條之3(被告自白之調查)
法院對於得為證據之被告自白,除有特別規定外,非於有關犯罪事實之其他證據調查完畢後,不得調查。
以下是個人解讀出題老師的敘法 (不過真的>>>>XXX):
(C)被告於審判長人別訊問後,優先於審判程序進行對質詰問 (選示:被告的自白優先;再來對質詰問)。
在考刑訴 第161條之3(被告自白之調查)
法院對於得為證據之被告自白,除有特別規定外,非於有關犯罪事實之其他證據調查完畢後,不得調查。
所以(C)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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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1650
166審判長人別訊問的主體是證人、鑑定人。
所以這題不知是不是只是單純在考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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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3535
被告於審判長人別訊問後,(被告)優先於審判程序進行對質詰問 →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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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6682
若不拘題目調查證據之方法,單看C審判長人別訊問後,優先進行對質詰問再進行審判程序(x),所以應該可以用286條解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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