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公務人員協會依法申請爭議裁決時,係由下列那一機關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受理?
(A)考試院
(B)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C)銓敘部
(D)銓敘部會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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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214), C(193), D(130), E(0) #2129274

詳解 (共 3 筆)

#3714649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或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之主管機關於接獲調解申請後,未
依期限進行調解或調解不成立時,原申請調解之公務人員協會得於期限屆
滿後或收到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之日起七日內
向其主管機關申請爭議裁決。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或機關公務人員協會申請爭議裁決時,全國公務人員協
會、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及同層級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之
管機關
應於接獲申請之日起十四日內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處理之。各直轄
市、縣 (市) 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之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請之日起十日內提
出爭議裁決申請書,函請銓敘部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銓敘部應於接獲爭
議裁決申請書之日起十四日內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處理之。


公務人員協會之主管機關如下:
一、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及同層級之
機關公務人員協會,
其主管機關為銓敘部。
二、直轄市、縣 (市) 之機關公務人員協會,其主管機關為各該直轄市政
府、縣 (市) 政府。
公務人員協會所興辦之事業應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題目並沒有說是全國還是機關,但ABD明顯不對。
 
有讀到這條文的請受在下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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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8191
公務人員協會法第 38 條 (申請爭議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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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8688

公務人員協會法 第38條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或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之主管機關於接獲調解申請後,未依期限進行調解或調解不成立時,原申請調解之公務人員協會得於期限屆滿後或收到調解不成立證明書之日起七日內向其主管機關申請爭議裁決。

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或機關公務人員協會申請爭議裁決時,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及同層級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之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請之日起十四日內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處理之。各直轄市、縣 (市) 機關公務人員協會之主管機關應於接獲申請之日起十日內提出爭議裁決申請書,函請銓敘部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銓敘部應於接獲爭議裁決申請書之日起十四日內組成爭議裁決委員會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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