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刑法第 137 條第 1 項規定「對於依考試法舉行之考試,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其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 處 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300 元以下罰金。」下列情形,何者構成本罪?
(A)補習班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前夕,散發考前猜題,並且命中數題
(B)學生於大學期末考試,夾帶載有考題答案的紙張應試
(C)考生於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攜帶刻有考題答案的文具應試
(D)老師於研究所招生考試前,洩漏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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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0), B(160), C(9858), D(575), E(0) #646151

詳解 (共 6 筆)

#938005
限防害國家考試如公務人員高普初特考  不包括升學 入學考試 

101
0
#921739
只有公務人員適用考試法
48
1
#1075229
依「考試法」舉辦的考試就是各項國考及專技人員考試,簡言之,限考選部舉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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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339227
舞弊可不是扣分這麼簡單而已,要吃官司的
13
2
#4532190

補習班於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前夕,散發考前猜題,並且命中數題

這樣就犯法估計一堆補習班要爆炸了 

6
1
#921266
有人可解嗎?不懂選項間的差別!
1
2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717127
未解鎖
34.             34...

(共 23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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