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甲男因形跡可疑,遭巡邏的警員攔下要求出示身分證件,若甲男不服,可以採取何種手段來爭取自己的 權益?
(A)當場聲明異議
(B)向所屬區域民意代表或里長代為陳情,要求給予陳述意見
(C)逕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主張警員無權任意臨檢為己辯護
(D)在行政法院出庭可行使緘默權,因警員負有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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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96), B(82), C(113), D(150), E(0) #3182942

詳解 (共 3 筆)

#5983386
甲男因形跡可疑,遭巡邏的警員攔下要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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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向所屬區域民意代表或里長代為陳情,要求給予陳述意見
=>得依法提起訴願、訴訟者,不能陳情
(C) 逕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主張警員無權任意臨檢為己辯護
=>行政執行的救濟程序是先聲明異議未獲救濟,才會提起行政訴訟
(D) 在行政法院出庭可行使緘默權,因警員負有舉證責任
=>緘默權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可以保持緘默,對檢察官或法官訊問得以不說不答的合法防禦權利。
=>甲男並非被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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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69041

題目分析:

  • 核心概念: 題目考查的是對警察臨檢權的理解,以及人民在面對警察臨檢時的救濟途徑。

  • 重點: 釐清警察臨檢權的界限,以及人民可以如何爭取自身權益。

  • 目標: 找出選項中,甲男可以合法採取的救濟手段。

選項分析:

(A) 當場聲明異議

  • 分析: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在臨檢時,必須告知人民臨檢的原因,人民若認為警察臨檢違法,可以當場表示異議。

  • 符合性: 符合。

(B) 向所屬區域民意代表或里長代為陳情,要求給予陳述意見

  • 分析: 民意代表或里長雖然可以為民喉舌,但不能直接干預警察的執法行為。此方式屬於非正式的申訴管道,不屬於法律救濟途徑。

  • 符合性: 不符合。

(C) 逕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主張警員無權任意臨檢為己辯護

  • 分析: 若人民認為警察臨檢違法,應先提起訴願,如不服訴願決定,才可提起行政訴訟。逕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不符合行政救濟的程序。

  • 符合性: 不符合。

(D) 在行政法院出庭可行使緘默權,因警員負有舉證責任

  • 分析: 行使緘默權的對象通常是刑事被告。行政訴訟並無緘默權,且行政機關(包含警察)對於臨檢的合法性負有舉證責任。

  • 符合性: 不符合。

結論:

選項 (A) 當場聲明異議 是甲男在面對警察臨檢時,可以依法採取的救濟手段之一。

答案:(A)

歸納總結:

  • 警察臨檢: 需告知臨檢原因。

  • 當場異議: 人民若認為警察臨檢違法,可當場聲明異議。

  • 救濟途徑: 行政救濟程序為訴願,如不服訴願決定再提行政訴訟。

  • 行政訴訟: 並無緘默權,但警察對臨檢合法性負有舉證責任。

  • 選項 (B)、(C)、(D): 不符合法律規定,或非正式的救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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