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關於行政處分之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處分經合法送達,相對人不履行義務者,處分機關即可依法強制執行
(B)課予人民金錢給付義務之行政處分,原則上由行政執行分署執行之
(C)行政處分一經處分相對人提起訴願,即生當然停止執行之效力
(D)得向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之行政處分,不以課予人民義務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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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0), B(90), C(3199), D(203), E(0) #2572433
統計: A(210), B(90), C(3199), D(203), E(0) #2572433
詳解 (共 6 筆)
#4663738
(A)選項應該可以參照 行政執行法第27條
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
第 27 條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
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
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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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9373
想請問這題(A)選項及(C)選項出自於哪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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