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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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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69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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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69854 |
科目: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2 期貨交易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69854
年份:
103年
科目:
期貨法規與自律規範
34.曱意圖影響某股票選擇權契約的交易價格,自行大量購入該股票選擇權標的股票作為囤積,以控 制該股票現貨供需為手段,藉以操縱該種股票選擇權交易價格,依期貨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有關甲 刑責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不合法,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B)不合法,最重可處七年有期徒刑
(C)甲是進行股票現貨交易而非期貨交易,故其行為係屬合法
(D)因曱是以控制現貨供需為手段而非直接操縱該種股票選擇權價格,故其行為係屬合法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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