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下列那一事項應依法律定之?
(A)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規定之事項
(B)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審議委員會之組成
(C)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
(D)各級教育階段之教師專業自主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1), B(84), C(575), D(56), E(0) #1482000

詳解 (共 5 筆)

#1669596

教育基本法


第 8 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16
0
#1849257
答案D為什麼不行?????(答案C可以,...
(共 50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5
1
#2473004
D選項沒有法律另外訂規範~C有教師法作另...
(共 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1676759
行政程序法第 150 條本法所稱法規命令...
(共 10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
#3248045

中央法規標準法

第5條 下列事項應以法律定之:

一、憲法或法律有明文規定,應以法律定之者。

二、關於人民之權利、義務者。  < (C)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

三、關於國家各機關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之應以法律定之者。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