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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108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9 屆進階授信人員:授信實務#7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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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8年 - 108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9 屆進階授信人員:授信實務#79844 |
科目:
進階授信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8年 - 108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19 屆進階授信人員:授信實務#79844
年份:
108年
科目:
進階授信實務
35.有關參與分配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有擔保物權之債權人聲明參與分配,得不預繳執行費
(B)參與分配至遲應於執行標的拍賣之日三日前以書狀聲明之
(C)有執行名義之債權人聲明參與分配時,應提出執行名義之證明文件
(D)有擔保物權之債權人,於抵押物被他債權人聲請拍賣時,不問其債權已否屆清償期,應提出其權利證明文件, 聲明參與分配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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