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但裁處前之法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此為何種立法原則?
(A)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B)從舊從輕原則
(C)從新從輕原則
(D)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1), B(809), C(2922), D(117), E(0) #156391

詳解 (共 10 筆)

#129556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從新
 
但裁處前之法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從輕
66
4
#1313922
行政罰法:從新從輕刑法:從舊從輕實體從舊...
(共 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8
0
#394647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從新
為什麼是從新?字面看起來像從舊阿Q_Q

15
0
#776497
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  這句讓我覺得是(從舊)的意思
14
0
#1671300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8條:從新從優行政罰法...
(共 4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
0
#2205964
23.23.某甲違規,依行為時之法律得裁...
(共 54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233625

原來是「行為時」和「裁處時」的時間點差異~

一直轉不過來@@

11
0
#502146
刑法第二條:適用"行為時"之法律
5
0
#5156756

上面解的都看不太懂,於是自己查資料發現這個網站寫得很清楚,跟上面有些人解的不太一樣

http://www.we-defend.com.tw/qa/view?category_id=68_92&qa_id=841


Q:何謂從新從輕原則?

 A:依照行政罰法第5條,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

 行政罰法第5條明定法律或自治條例變更時的適用,是採「從新從輕」的處罰原則,即於行為後的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原則上是「從新」,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的法律或自治條例;僅於裁處前的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始例外「從輕」,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的規定。

 要注意的是,行政罰法第5條規定所應該要適用者是「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而非「裁處時」的法律或自治條例,其理由在於避免受處罰者因為期待法規未來會作有利的變更,任意提起救濟,而等到之後法規果然作出有利的變更時,可以適用較有利的新規定而改為較輕的處罰,以及避免原本裁罰的合法性會改為依照裁處後的法規判斷。

5
0
#960409

跟犯罪時間比起來  算新^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