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規定,總統與行政院、立法院之關係,下列何者錯誤?
(A)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
(B)總統提名行政院院長須經立法院同意
(C)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D)不信任案通過後,行政院院長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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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7), B(10948), C(159), D(318), E(0) #448410
統計: A(277), B(10948), C(159), D(318), E(0) #448410
詳解 (共 5 筆)
#725677
依我國現行法,行政院長經總統任命,不須經立法院同意。
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如司法院院長、副院長、 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依憲法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人員如司法院院長、副院長、 大法官,考試院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監察院院長、副院長、監察委員、審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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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835
總統和行政院院長是自家人所以自己決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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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9215
用一個簡單的邏輯就能夠記起來:
假如今天執政黨並非完全執政,也就是總統與立法院多數立法委員為不同政黨。
這種情況下,若任命行政院長還需要立法院同意,那立法委員一天到晚杯葛你的提名就好,
只要不是立場偏向多數立法委員政黨的被提名人,不可能被同意提名,這樣行政院長根本也不用想生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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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1645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3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B)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
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A)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C)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D);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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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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