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其逮捕機關應於 24 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屬於何種層級化法律保留﹖
(A)憲法保留
(B)絕對法律保留
(C)相對法律保留
(D)非屬法律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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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761), B(3054), C(1284), D(208), E(0) #1808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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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4844

行政法林清老師的筆記

憲法保留:人身自由(提審制度)

絕對法律保留:死刑、自由刑(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請求權消滅時效

相對法律保留(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憲法第10~23其他自由權利

非屬法律保留(法律概括授權或依職權):細節性、技術性之次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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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其逮捕機關應於 24 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屬於何種層級化法律保留﹖

(A)憲法保留

憲法明確性原則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
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B)絕對法律保留

以法律定之
(C)相對法律保留

限制人民權利應以法律定之,惟其目的、內容、範圍應具體明確,並依法律優位原則,與上位法律無牴觸。非謂其構成要件之規定,不得使用不確定法律概念或概括條款 .
(D)非屬法律保留.

若僅屬與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次要事項,則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

祝福幫我點讚的人都是準公務員,散播歡樂散播愛,口秋口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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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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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保留:人身自由(提審制度)
絕對法律保留:死刑、自由刑(限制人民身體自由)、請求權消滅時效
相對法律保留(以法律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憲法第10~23其他自由權利
非屬法律保留(法律概括授權或依職權):細節性、技術性之次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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