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何者非行政訴訟法上「確認公法上法律關係存否之訴」之要件?
(A)確認之對象須為公法上法律關係
(B)須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
(C)須先經訴願程序而未獲救濟
(D)須已不得提起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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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6), B(119), C(1779), D(356), E(0) #242632

詳解 (共 6 筆)

#234816
沒有這嗎複雜..確認訴訟 是補充性質....也就是已經打完撤銷或課已義務 訴訟 打的 不可能要經過訴願..
確認訴訟基本上打了也沒太大意義 就是補充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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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378
確認訴訟不須先經訴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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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2086
只要記住訴願前置主義(要先訴願的)只有撤...
(共 4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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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656
行政處分提訴訟需用:撤銷訴訟和課予義務訴訟。
同時也只有行政處分能訴願。
所以就只有撤銷訴訟和課予義務訴訟需要先行訴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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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464
必須看得懂行政訴訟法第六條"確認訴訟之要件"才能徹底了解這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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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4241
1F前輩 一語點破我要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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