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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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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93年台南市國中教甄 教育專業科目#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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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93年台南市國中教甄 教育專業科目#454 |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93年台南市國中教甄 教育專業科目#454
年份:
93年
科目: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37.編製英語教材,如係將學生在文法、句型上等所犯的錯誤加以組織,作為選定教材上的依據,此種方法稱為:
(A)困難分析法
(B)活動分析法
(C)學科中心法
(D)職業分析法。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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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choumyp
B4 · 2018/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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