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法院於下列何種情形應為不受理判決?
(A)曾經大赦者
(B)被告逃亡者
(C)告訴乃論之罪告訴逾期者
(D)被告拒絕陳述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86), B(26), C(2412), D(41), E(0) #407938

詳解 (共 6 筆)

#608271
第 302 條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第 303 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 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 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32
0
#1401413

刑事訴訟法§303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19
0
#2678332

口訣

程重乃王八再審

17
0
#902084
第 252 條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
(共 53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4
#5577331

速解:記免訴判決就好,其他大可歸類為不受理、羈押、拘提。

案件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免訴之判決: ~免廢確大完  OR 過去式 
一、曾經判決確定者。
二、時效已完成者。
三、曾經大赦者。
四、犯罪後之法律已廢止其刑罰者。
3
0
#5798948
第 303 條
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一、起訴之程序違背規定者。
二、已經提起公訴或自訴之案件,在同一法院重行起訴者。
三、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未經告訴、請求或其告訴、請求經撤回或已逾告訴期間者。
四、曾為不起訴處分、撤回起訴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而違背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再行起訴者。
五、被告死亡或為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者。
六、對於被告無審判權者。
七、依第八條之規定不得為審判者。
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494363
未解鎖
第 303 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
(共 20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