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刑法關於易科罰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
(B)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
(C)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者,均不得易服社會勞動
(D)易科罰金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情刑,一律不得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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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40), B(2564), C(131), D(105), E(0) #230440

詳解 (共 8 筆)

#515151
第 41 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 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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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771
刑法41條I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
(共 20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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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156

類似題:

下列何種情況,得許易科罰金?

(A)甲肇事逃逸(最重法定刑為5年有期徒刑),受7個月有期徒刑的宣告

(B)乙收受贓物(最重法定刑為3年有期徒刑),受7個月有期徒刑的宣告

(C)丙過失致人於死(最重法定刑為2年有期徒刑),受7個月有期徒刑的宣告

(D)丁竊盜(最重法定刑為5年有期徒刑),受6個月有期徒刑的宣告

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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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153
第 74 條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 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 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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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654
刑法41條規定是5年以下,所以A是錯的,本題是考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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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79338
刑法 第 41 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
(共 55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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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527
那A沒罰金嗎……該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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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879
ju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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