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公務升官等考試、交通事業郵政、港務人員升資考試_薦任、員級晉高員級_各類科—公務、各類別—郵政、港務: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33238
年份:114年
科目:升官等/升資考/員級晉高員◆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4 依強制執行法第 52 條規定,查封動產時,應酌留債務人及其共同生活之親屬 2 個月間生活所必需之金錢。 此係為直接保障何種憲法權利? (A)工作權 (B)家庭團聚權 (C)訴訟權 (D)生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