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政府建售國民住宅,是屬於下列何種行政行為?
(A)公權力行政行為
(B)行政輔助行為
(C)行政營利行為
(D)行政私法行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2), B(232), C(493), D(3422), E(0) #659368

詳解 (共 7 筆)

#945078
行政私法和行政營利不一定是可以截然二分的

以國營企業為例  一般認為屬於行政營利的有中油、中鋼、臺肥、臺糖等
而屬於行政私法的則有台電、台水等
但似乎也有認為中油是行政私法行為的

我個人的區分方式是以該行為所欲達成的目的是為[公益]或[營利]而區分
建售國宅若是為營利  則其以市價出售即可
然國宅售價常低於市價  故其目的應是為使國民買得起住宅 
進而提升國民居住品質  亦即具公益目的
107
1
#939790

私經濟行政之意涵:
指國家處於與私人相當之法律地位,並在私法支配下所為之各種行為。或稱國庫行政,指國家並非居於公權力主體地位行使統治權,而係處於與私人相當之法律地位,在私法支配下所為之各種行為。可分為四大類:

(一)私法形式之給付行政: 指行政主體以私法之方法或手段,直接完成行政目的或公共

           利益之行為。例如有關水、電、瓦斯、電話設備或大眾運輸工具的營運

           或對清寒學生給予助學貸款等。

(二)行政輔助行為: 指行政機關以私法方式獲致日常行政活動所需的物質或 人力。

            例如:購買辦公桌椅、向國外採購軍備、公立醫 院向民間廠商採購醫療器材等。

(三)行政營利行為: 指國家以私法方式參與社會上的經濟活動,其目的在於增加國庫收入

           並兼負國家政策任務。又可分為二種形態:

           (1)、國家或行政主體以內部機關或單位直接從事營利行為。

                   如: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有土地標售行為。 監理所—標售或出售車牌的行為。
           (2)、國家或行政主體依特別法或公司法等規定,投資設立公司而從事營利行為。

                   如:設立公營銀行、石油公司、造船公司等。

(四)參與純粹之交易行為:受市場供需法則所支配。 

           如:維持匯率而參與外匯市場之操作(買賣外匯)。 進口大宗物資出售以穩定價格。

44
0
#1088357

行政私法:公益:國民住宅

 

行政營利:營利:中油、中鋼、臺肥、臺糖

30
0
#989313

國民住宅:行政私法:公益

中油、中鋼、臺肥、臺糖:行政營利:營利

24
1
#939800
建築為事實行為  銷售為私法契約行為  故其手段為私法手段
而其背後之目的是為達成[健全住宅市場,提升居住品質,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
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   (住宅法第1條)  故其目的具公益目的

綜上所述  建售國民住宅行為應屬行政私法行為
14
0
#3162532
主要看其目的營利:行政營利公益:行政私法...
(共 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1
#945015
為什麼不是營利行為?
營利行為和私法行為差在哪?
4
2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283055
未解鎖
行政私法和行政營利不一定是可以截然二分的...
(共 1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