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以下之敘述何者為非?
(A)機關於不同地點採購餐飲服務,得以每餐金額分別辦理
(B)機關非
依人事法規僱用臨時工者,得依每人每年預估工資總額分別辦理
(C)勞工保險局辦理勞、農保給
付案件審查,委請各專業醫師不定期協助審查診斷書之續聘事宜,可依個別專業醫師之一年審查
費用,依不同需求條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分別辦理採購
(D)機關不得意圖規避採購法
之適用,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其有分批辦理之必要,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者,應依其總金額核計採購金額,分別按公告金額或查核金額以上之規定辦理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第14條(分批辦理採購之限制) 機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