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依照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聘任之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 始得提出申請介聘。
(B)為發展偏遠地區學校,應考量實際需要優先採取措施之一包括:加強教職員工生衛生保
健服務。
(C)校長任期一任為四年,偏遠地區學校經校長遴選委員會同意者,得連任三次。
(D)混齡編班或混齡教學;其課程節數,不受課程綱要有關階段別規定之限制。
詳解 (共 6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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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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