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有關「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規定,下列哪一項敘述錯誤?
(A)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三年辦理全國偏遠地區教育會議
(B)偏遠地區學校應予分級;其分級及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
地方主管機關訂定,並每三年檢討之
(C)接受公費生分發與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合格專任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
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
(D)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五十人且採混齡編班者,除置校長及必要
之行政人力外,其教師員額編制,得以生師比六比一計算
統計: A(1113), B(1451), C(1011), D(4782), E(0) #2007976
詳解 (共 10 筆)
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五十人且採混齡編班者,除置校長及必要之行政人力外,其教師員額編制,得以生師比五比一計算。但教師員額最低不得少於三人。
依前項規定採混齡編班者,其屬以班級數計算預算編列或補助基準者,仍應依混齡編班前之班級數核算。
第一項增加員額編制衍生之地方主管機關所屬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人事費用,由中央主管機關補助其超過基本編制員額部分之薪給。
地方主管機關應以國民中學學區為範圍,於偏遠地區學校置專業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其進用人數、工作內容、資格順序、補助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 選項 | 法條 |
| (A)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三年辦理全國偏遠地區教育會議 | |
| (B)偏遠地區學校應予分級;其分級及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原住民族委員會、 地方主管機關訂定,並每三年檢討之 | |
| (C)接受公費生分發與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合格專任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 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 | |
| (D)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五十人且採混齡編班者,除置校長及必要 之行政人力外,其教師員額編制,得以生師比六比一計算 → 五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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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規定,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五十人且採混齡編班者,除置校長及 必要之行政人力外,其教師員額編制,得以生師比多少比例來計算呢?
(A)二比一
(B)三比一
(C)四比一
(D)五比一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108 年 - 臺北市 108 學年度公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初試專門類科知能試題#76134
8. 有關「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規定,下列哪一項敘述是錯的?
(A)地方主管機關應協助偏遠地區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B)校長及教師在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成績優良且自願赴偏遠地區學校服 務,應給予特別獎勵
(C)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三年辦理全國偏遠地區教育會議
(D)偏遠地區學校應予分級;其分級及認定標準,由地方主管機關訂定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107 年 - 高雄市 107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科目 #69808
24.《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對於保障偏遠地區學校師資穩定有多項規定,以下敘述何者有誤?
(A)專任教師應實際服務滿6年以上,始能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
(B)偏遠地區若甄選專任教師確有困難,得甄選具教師資格者為「專聘教師」,聘期最長2年。
(C)專聘教師連續任滿6年者,得無條件直接再聘6年。
(D)未具教師資格的代理教師三年内在偏鄉服務滿四學期,可參加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教師資格。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108 年 - 108年台東縣國中教甄教育專業科目#78095
20.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12 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轄內之村、里或部落內有國 民小學學齡兒童有幾人以上者,應設立國民小學分校或分班?
(A)15 人以上
(B)25 人 以上
(C)30 人以上
(D)50 人以上。
候用校長主任- 107 年 - 107學年度國民小學候用校長主任甄試儲訓選擇題#74714 39.有關《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規定,下列哪一項敘述是錯的?
(A)介聘是偏遠地區學校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的聘任方式之一
(B)中央主管機關應每三年辦理全國偏遠地區教育會議
(C)偏遠地區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仍有餘額者,得招收當學年度滿二 歲之幼兒
(D)偏遠地區學校其分級及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原住民族委員 會、地方主管機關訂定,並每二年檢討之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國小- 109 年 - 109 高雄市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_一般類及專任輔導教師:教育專業科目#87805
4.依照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聘任之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 始得提出申請介聘。
(B)為發展偏遠地區學校,應考量實際需要優先採取措施之一包括:加強教職員工生衛生保 健服務。
(C)校長任期一任為四年,偏遠地區學校經校長遴選委員會同意者,得連任三次。
(D)混齡編班或混齡教學;其課程節數,不受課程綱要有關階段別規定之限制。
教甄◆教育專業科目-中等- 107 年 - 金門縣107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教育專業#70132
7 依據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規定,下列有關偏遠地區學校之組織、人事及運作何者敘述錯誤?
(A)行政組織依需要彈性設置
(B)可以聘任合聘教師或巡迴教師
(C)校長辦學績效卓著,校務發展計畫經審核通過,並經主管機關校長遴選委員會同意者,得連任二次
(D)混齡編班或混齡教學;其課程節數,應受課程綱要有關階段別規定之限制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108 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81323
14 依照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的規定,對於偏遠地區教師的甄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專聘教師聘期一次最長 2 年;其表現優良,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核且報主管機關同意者,由學校校長 再聘之
(B)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之甄選,聘任之教師應實際服務 6 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 校服務
(C)專聘教師連續任滿 6 年,且依該條例第 7 條第 2 項取得第二專長,表現優良者,得一次再聘 6 年或依 其意願參加專任教師甄選,並予以加分優待
(D)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 50 人且採混齡編班者,除置校長及必要之行政人力外,其教師員 額編制,得以生師比四比一計算
額編制,應依教師授課節數滿足學生學習節數定之。
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全校學生人數未滿五十人且採混齡編班者,除置校長及
必要之行政人力外,其教師員額編制,得以生師比五比一計算。但教師員
額最低不得少於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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