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對身心障礙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的轉銜輔導與服務
內容,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A)原就讀學校應於學生安置確定後一星期內至通報
網完成通報
(B)原就讀學校應於學生畢業前兩個月召開轉銜會
(C)高級中等學校應在學生報到後兩個星期內至通報
網接收轉銜服務資料
(D)高級中等學校應在學生報到後一個月內召開個別
化教育計畫會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8), B(64), C(1760), D(290), E(0) #1340329
統計: A(98), B(64), C(1760), D(290), E(0) #1340329
詳解 (共 3 筆)
#1402642
(A)一星期內 改成 兩星期內
(B)畢業前兩個月 改成 畢業前一學期
(D)學生報到後一個月內 改成 開學後一個月內
53
0
#1641319
| 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 民國 99 年 07 月 15 日 發布 ) |
高中
第 8 條
學生升學高級中等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之轉銜,學生原就讀學校應
依第四條規定於畢業前一學期召開轉銜會議,邀請家長及相關人員參加,
依會議決議內容至通報網填寫轉銜服務資料,並於安置或錄取確定後二星
期內填寫安置(錄取)學校,完成通報。
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高職部應於學生報到後二星期內至通報網接
收轉銜服務資料,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召開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邀請學校相關人員及家長參加,並視需要邀請學生原就讀學校相關人員參
加。
2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