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 公開發行公司委託書徵求人應於股東常會開會三十八日前檢附相關資料送達公司及副知證基會。下列何者非屬徵求人應檢附之資料? (A)出席股東會委託書徵求資料表 (C)擬刊登之書面及廣告內容定稿 (B)持股證明文件 (D)出席股東會之出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