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下列何種人具有法定留置權?
(A)出賣人
(B)承攬人
(C)動產出租人
(D)飯店等場所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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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2), B(435), C(693), D(4312), E(0) #145505

詳解 (共 10 筆)

#431722
為保護出租人利益,民法設有出租人法定留置權制度,於第四四五條規定:「不動產之出租人,就租賃契約所生之債權,對於承租人之物置於該不動產者,有留置權。但禁止扣押之物,不在此限。前項情形,僅於已得請求之損害賠償及本期與以前未交之租金之限度內,得就留置物取償。」承租人將留置物取去者,出租人之留置權消滅。但其取去係乘出租人之不知,或出租人曾提出異議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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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760
留置權-> 錢沒付清,不準走,東西留下抵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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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420
第612條(主人之留置權) 主人就...
(共 10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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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193
就是承租人賴皮硬把留置物拿走,出租人在後面叫他不准拿走,最後東西雖然還是被拿走了,留置權不算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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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2151

修機車後,發現身上錢不夠付,老板先扣留你機車,那也算是留置權吧

所以留置權不一定需有不動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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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810
自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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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0366
補充說明:留置權一定限於動產,不動產不得...
(共 12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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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1191
《民法》第445條(不動產之出租人之留置...
(共 86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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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5293
主人之留置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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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163
請問法條中「出租人曾提出異議者」如何舉例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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