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關於訴願管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不服鄉(鎮、市)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
(B)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願
(C)不服縣(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
(D)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總統府提起訴願
統計: A(24), B(51), C(88), D(1961), E(0) #3399638
詳解 (共 4 筆)
第 4 條
訴願之管轄如左:
一、不服鄉(鎮、市)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A)
二、不服縣(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市)政府提起訴願。(C)
三、不服縣(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提起訴願。(B)
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提起訴願。(D)
- 依據《訴願法》第4條第8款規定: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D)提起訴願。」
- 例如,不服行政院之行政處分,應向行政院提起訴願,而非總統府。總統府並非各院的上級訴願管轄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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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第 4 條 (訴願之管轄) 訴願之管轄如左: 一、不服鄉 (鎮、市) 公所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A)提起訴願。 二、不服縣 (市) 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縣 (市) 政府(C)提起訴願。 三、不服縣 (市) 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五、不服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者,向中央主管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六、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所屬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各部、會、行、處、局、署提起訴願。 七、不服中央各部、會、行、處、局、署之行政處分者,向主管院(B)提起訴願。 八、不服中央各院之行政處分者,向原院(D)提起訴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