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甲是大陸地區人民,畢業於北京大學,申請來臺灣地區就讀,若他擬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申請學歷採認,他不必檢具下列那項文件?
(A)畢業證(明)書
(B)國民身分證
(C)學位證(明)書
(D)大學歷年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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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362), C(10), D(149), E(0) #3074122
統計: A(10), B(362), C(10), D(149), E(0) #3074122
詳解 (共 2 筆)
#7310836
答案是 (B) 國民身分證。
根據 《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 第 4 條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學歷採認時,應檢具之文件如下:
- 中、英文畢業證(明)書。 (對應 A)
- 中、英文學位證(明)書。 (對應 C)
- 歷年成績單(大學歷年成績)。 (對應 D)
- 身分證明文件:但對於大陸地區人民而言,應檢具的是「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或「常住人口登記表」,而非臺灣地區的「國民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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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解析
- 身分差異:甲為「大陸地區人民」,尚未取得臺灣地區定居身分,因此不具備臺灣的「國民身分證」。
- 驗證要求:上述學歷文件(證書及成績單)皆須經大陸地區公證處公證,並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如:海基會)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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