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被告本人於審判中卷宗閱覽權之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
(A)經法院許可在確保卷證安全之前提下,檢閱卷宗及證物
(B)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
(C)經法院許可自行影印卷證或對卷證攝影
(D)法院限制檢閱卷證時,得提起抗告
統計: A(172), B(444), C(2006), D(861), E(0) #2796667
詳解 (共 9 筆)
41 被告本人於審判中卷宗閱覽權之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
刑事訴訟法 第 33 條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C)。
(A)經法院許可在確保卷證安全之前提下,檢閱卷宗及證物
(B)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
(C)經法院許可自行影印卷證或對卷證攝影(X)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C)。
(D)法院限制檢閱卷證時,得提起抗告
偵查階段:
1.羈押審查程序:原則被告不能閱卷 由辯護人閱卷 例外無委任律師時可以閱卷
2.聲請交付審判:告訴人不能閱卷 委任律師閱卷
審判階段:
1.被告可以用自己名義閱卷
2.告訴人不得閱卷 只能委任律師閱卷
3.自訴人不得閱卷 只能委由律師閱卷
4.其他:
最重本刑為拘役或罰金的被告代理人可以閱卷
審判長或受命法官許可的鑑定人可以閱卷
刑事訴訟法33-1
「辯護人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刑事訴訟法第33條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重製或攝影
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2、3項:
「 II 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但卷宗及證物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
III 被告於審判中經法院許可者,得在確保卷宗及證物安全之前提下檢閱之。但有前項但書情形,或非屬其有效行使防禦權之必要者,法院得限制之。 」
被告本人於審判中卷宗閱覽權之範圍,不包括下列何者?
(A)經法院許可在確保卷證安全之前提下,檢閱卷宗及證物
(B)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
(C)經法院許可自行影印卷證或對卷證攝影
(D)法院限制檢閱卷證時,得提起抗告
To 自律自強:您好,請問您討論串中有提到:
偵查階段:1.羈押審查程序:原則被告不能閱卷 由辯護人閱卷 例外無委任律師時可以閱卷
請問, 例外無委任律師時可以閱卷是從刑訴法哪個法條得知呢?
就我所知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是強制辯護唷。
有錯還請不吝指正、提點,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