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十四條教育提到締約國應確保於各級教育實行融合教育制度 及終身學習,下列何者不屬於要達成的目的:
(A) 使身心障礙者能有效參與社會
(B) 發展身心障礙者之人格、才華與創造力
(C) 提升身心障礙者之就業能力
(D) 加強對人權、基本自由及人類多元性之尊重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8), B(511), C(1297), D(109), E(0) #2349286

詳解 (共 3 筆)

#4062710
(C)於第24條中並未提及 身心障礙者...
(共 94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3
0
#4635358

24 條 教育

1.締約國確認身心障礙者享有受教育之權利。為了於不受歧視及機會均等之基礎上實現此一權利,締約國應確保於各級教育實行融合教育制度及終身學習,朝向:

a)充分開發人之潛力、尊嚴與自我價值,並加強對人權、基

本自由及人之多元性之尊重

b)極致發展身心障礙者之人格、才華與創造力以及心智能力

及體能;

c)使所有身心障礙者能有效參與自由社會

C→屬27條工作與就業

11
0
#4062346
第24條 教育    1.締約國確認身...
(共 86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