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A 上市公司(下稱 A 公司)設有董事 11 名,其中 3 名為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在改選全體董事 後,新任經營團隊擬解任 A 公司之前所聘任的簽證會計師,關於 A 公司解任簽證會計師之行為,下 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經由股東會以特別決議方式解任簽證會計師
(B)應經由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直接解任簽證會計師
(C)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再提董事會決議解任簽證會計師
(D)應直接由董事會以特別決議方式解任簽證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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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43), C(250), D(41), E(0) #164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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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6391
第 14-5 條I 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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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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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再提董事會決議解任簽證會計師(參證交法第14條之5第1項第8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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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2264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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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5 條 I 已依本法發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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