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學校衛生法規定,國民中學的班級數目達到多少班以上,就應至少設置營養師一人?
(A)十班
(B)二十班
(C)三十班
(D)四十班。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7), B(410), C(191), D(1161), E(0) #228792
統計: A(47), B(410), C(191), D(1161), E(0) #228792
詳解 (共 4 筆)
#360554
學校衛生法
民國 91 年 02 月 06 日
第 23 條
學校供應膳食者,應提供衛生、安全及營養均衡之餐食,實施營養教育,並由營養師督導及執行。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四十班以上者,應至少設置營養師一人;各縣市主管機關,應置營養師若干人。
主管機關得因應山地、偏遠及離島地區之需要,補助國民中小學辦理午餐;其補助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29
0
#359795
名 稱 學校衛生法
公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2 月 06 日
第 7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未達四十班者,應置護理人員一人;四十班以上
者,至少應置護理人員二人。
專科以上學校得比照前項規定置護理人員。
學校醫事人員應就依法登記合格者進用之。
9
0
#2931917
補充
目前學校衛生法修法了 104年
有關營養師班級數等內容從第7條移至第23-1條
不過答案不變:班級數四十班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一人
而修法後的第7條是有關護理人員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