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根據我國現行之《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以下之描述何者正確?
(A)聽覺障礙學生因聽力損失而造成在校語文成績顯著落後者,即可更改身分為多重障礙者。
(B)自閉症與情緒行為障礙均因神經心理功能異常而造成
(C)肢體障礙學生在鑑定過程中需要適應功能之評量
(D)經鑑輔會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若遇適應不良,得由學生本人向學校提出重新評估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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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674), C(367), D(1087), E(0) #941178

詳解 (共 10 筆)

#1293024
B>自閉症與學障C>智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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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8746
第23條 經鑑輔會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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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9911
向學校或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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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7923
陳穎法規的對照表說,身權法裡面的「神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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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3958
(A)聽覺障礙學生因聽力損失而造成在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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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5652
(D)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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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4735
家長或學生本人向學校或主管機關提出重新評估之申請  

會不會是說學校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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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6084
經鑑輔會鑑定安置之身心障礙學生或資賦優異學生,遇障礙情形改變、優
弱勢能力改變、適應不良或其他特殊需求時,
教師、家長或學生本人
學校主管機關提出重新評估之申請;其鑑定程序,依第二十一條第一
項規定辦理。主管機關並得視需要主動辦理重新評估。
前項重新評估,應註明重新評估之原因;身心障礙學生應檢附個別化教育
(支持)計畫,資賦優異學生應檢附個別輔導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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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3815
根據美國智能障礙協會的解釋,「適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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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763
D選項不是應該向主管機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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