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警察升官等考試_警正_行政警察人員: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集會遊行法、警械使用條例、警察職權行使法)#123610
年份:113年
科目:警察◆警察法規
44 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 4 條規定,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特定情形得使用警刀或槍械,下列何者錯誤?
(A)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財產遭受強暴或脅迫
(B)警察人員所防衛之土地、建築物、工作物、車、船遭受危害或脅迫時
(C)持有兇器有滋事之虞者,已受警察人員告誡拋棄,仍不聽從時
(D)依法應逮捕、拘禁之人拒捕、脫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