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根據我國現行特殊教育支援服務相關法令,各級主管機關應提供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支援服務,其中未包 含哪一項?
(A)專業團隊支援服務
(B)評量支援服務
(C)行政支援服務
(D)教學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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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7), B(135), C(38), D(77), E(0) #874530

詳解 (共 4 筆)

#1351687

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民國1040703 修正)

 各級主管機關應提供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下列支援服務,並適用於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家及機構實施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

一、評量支援服務:學生篩選、鑑定評量及評估安置適切性等。

二、教學支援服務: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教具、輔導及學習評量等。

三、行政支援服務:提供專業人力、特殊教育諮詢或資訊、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評量工具、輔具、相關設備或社區資源等。

還在啊,但法規換個名字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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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907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支援服務辦法
(民國 88 年 08 月 10 日)  第 2 條 :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本法第十五條結合特殊教育機構及專業人員,提
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教育學生有關評量、教學及行政支援服務,其項目如
下:
一、評量支援服務包括學生之甄選、鑑別及評估安置之適當性等。
二、教學支援服務包括課程、教材、教學、教具、輔具、輔導及學習評量
    等。
三、行政支援服務包括設備、人員、社區資源、評鑑、相關專業團隊運用
    及特教知能研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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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6435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支持服務及專業...
(共 25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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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2489
查法規網,102已廢止......怎麼104又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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