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下列何者非創傷知情的要素?
(A)理解(realize)
(B)辨識(recognize)
(C)回應(respond)
(D)回憶(recall)
統計: A(20), B(10), C(43), D(576), E(0) #3113343
詳解 (共 2 筆)
壹、創傷知情
「創傷是由一次事件,一連串事件或一系列情況所造成,對經歷其間的個人而言,在肢體或情感上有傷害或是對生命具威脅性,並且對個人的功能運作,以及生理、社會、情感或靈性的狀態形成長期的不利影響。」—美國藥物濫用暨心理健康服務署,2014
創傷治療的美國精神科醫生Judith Herman曾在《創傷與復原》一書中指出創傷的核心經驗是權能喪失(Disempowerment)和失去連結(Disconnection)。創傷倖存者許多時候對外在世界有極深的恐懼感,生活中經常感到失控卻又無力改變身處情境,因此往往缺乏主動求助的能量。
美國精神醫學學會則在2013年發表的《DSM-5精神疾病鑑別診斷手冊》中,編列了「創傷及壓力相關障礙症」(Trauma and Stress-Related Disorders)一項診斷。
貳、創傷知情照護
一、創傷知情照護服務模式-4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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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創傷 Realize |
供創傷介入服務的工作者應認知到創傷的普遍性和影響力,並理解倖存者呈現的行為狀態乃是過去創傷經驗的調適性反應(adaptive respon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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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認創傷 Recognize |
在倖存者及與創傷介入服務系統相關工作者身上辨識出其創傷症狀與警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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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創傷知識作回應Respond |
在政策、流程的制定和實務工作上充分運用與創傷相關的知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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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再度受創 Resist Re-traumatize |
為避免倖存者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再度受創,工作者應儘量不使用可能觸發創傷反應的介入方式,例如單獨隔離曾經被嚴重疏忽的孩子。 |
創傷知情照護模式強調「理解創傷」對倖存者之重要性;另外,任何想要實踐此模式的機構,其工作人員都必須對創傷經驗如何影響倖存者的反應及需求有所瞭解,一切服務應以倖存者為中心,並以其個人需求和能力為基礎,重視倖存者的復原力。

二、照護原則
創傷知情照護的核心信念是建立安全與正向的關係,以下6項為其重要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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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Safety) |
提供創傷介入服務的機構和系統應確保每個人的心理與人身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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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Trustworthiness)與透明(Transparency) |
提供創傷介入服務的機構應遵守透明公開的政策,與創傷倖存者建立彼此信任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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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儕支持(Peer Support) |
鼓勵創傷倖存者與其他倖存者建立相互理解、接納與支持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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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Cooperation)與互助(Mutuality) |
提供創傷介入服務的機構內部應力行平權,工作者也應維持與創傷倖存者之間平等的關係,在創傷復原的過程中彼此合作且分享權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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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權(Empowerment)、發聲(Voice)與選擇(Choice) |
重視個人的復原力,協助創傷倖存者恢復選擇的能力,聆聽他們的想法並尊重他們的自主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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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Cultural)、歷史(Historical)與性別(Gender) |
提供創傷介入服務的機構與工作者要能理解文化脈絡如何影響個人對創傷的覺察與回應方式,尊重文化的多元性,打破對不同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種族、性別和性取向的刻板印象,並且能看見歷史和世代創傷所造成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