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依現行法規規定,地方政府如擬開徵地方稅,應由所在議會完成下列何者的三讀立法程序後,始得公布實施?
(A)地方制度法
(B)地方稅自治條例
(C)地方稅法通則
(D)財政收支劃分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39), B(854), C(292), D(57), E(0) #3427974
統計: A(239), B(854), C(292), D(57), E(0) #3427974
詳解 (共 4 筆)
#6386751
地方稅法通則第六條
內容: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開徵地方稅,應擬具地方稅自治條例,經直轄市議會、縣(市)議會、鄉(鎮、市)民代表會完成三讀立法程序後公布實施。
地方稅自治條例公布前,應報請各該自治監督機關、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處備查。
地方稅自治條例公布前,應報請各該自治監督機關、財政部及行政院主計處備查。
43
0
#6412201
(A) 地方制度法
↓
中央法律,不是由地方議會通過
↓
它是整體規範地方制度的母法,不是具體開稅用的工具 說明地方有哪些職權、議會怎麼組成等
(B) 地方稅自治條例
↓
地方政府自行制定、三讀通過的課稅依據
(C) 地方稅法通則
↓
中央法律,規範課稅的通則
↓
它是制定地方稅的基本原則規範,但不能直接作為課稅依據 像是規則本,告訴你怎麼課、但不是你課的「內容」
(D) 財政收支劃分法
↓
中央法律,規定各級政府財源劃分
↓
這是中央與地方間財政劃分的法律,不是地方立法依據 它只是劃分哪些稅屬於地方、中央
---
例子:
**高雄市政府想課徵「空屋稅」**來改善房屋閒置問題。
他們不能直接開徵
必須先擬定「高雄市空屋稅自治條例」
經過「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
然後由市長公布
這個稅才能正式合法開徵
14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