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下列關於刑法上阻卻違法事由之敘述,何者錯誤?
(A)避免他人生命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B)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自己權利之行為,不罰
(C)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D)緊急避難行為過當者,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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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 B(22), C(72), D(363), E(0) #3791223
統計: A(16), B(22), C(72), D(363), E(0) #3791223
詳解 (共 5 筆)
#7275613
下列關於刑法上阻卻違法事由之敘述,何者錯誤?
(A) 避免他人生命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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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刑法》第 24 條第 1 項(緊急避難),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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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稱為「自救避難」與「助人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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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24 條 1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A)。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D)。 2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
(B)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自己權利之行為,不罰✔️
依據《刑法》第 23 條(正當防衛),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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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23 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B)(C)。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C)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依據《刑法》第 23 條(正當防衛),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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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緊急避難行為過當者,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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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刑法》第 24 條第 1 項但書,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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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罰」是指完全沒有罪,不用負刑事責任;「得減輕或免除其刑」是指行為仍然違法,只是法官可以視情況少判一點或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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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過當」的情形並不屬於「不罰」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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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4428
45 下列關於刑法上阻卻違法事由之敘述,何者錯誤?Q45Q46相關題
(A) 避免他人生命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行為人之避難行為必須具有「不得已」之情形,始得成立緊急避難
(B)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自己權利之行為,不罰-->行為人能防衛自己之權利
(C)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行為人能防衛他人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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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有關刑法上「正當防衛」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行為人遭受現在不法之侵害,得主張正當防衛 (B)行為人僅能防衛自己之權利,不得防衛他人之權利 (C)行為人之行為若屬正當防衛時,則其行為不罰 (D)行為人之防衛行為過當時,其行為仍成立犯罪,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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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緊急避難行為過當者,不罰-->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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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戊在路上看到己舉著棍子朝他衝來,以為己要打他,於是反擊將己打傷,結果己其實是急著要遞棍子給站 在戊後方的友人,戊之行為應如何評價? (A) 等價客體錯誤,構成傷害既遂罪 (B) 偶然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 (C) 誤想正當防衛,構成過失傷害罪 (D) 緊急避難過當,構成過失傷害罪,但減輕其刑
-114年 - 114 地方政府公務特種考試_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34661ㅤㅤ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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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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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1244
| 選項 | 敘述 | 正確與否 | 解析與法條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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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避免他人生命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 正確 | 此為緊急避難的規定,保護對象不限於自己,亦包含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等法益,符合《刑法》第24條第1項本文。 |
| (B) |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自己權利之行為,不罰 | 正確 | 此為正當防衛的規定,保護自己權利,符合《刑法》第23條本文。 |
| (C) |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 | 正確 | 此為正當防衛的規定,保護他人權利,亦符合《刑法》第23條本文。 |
| (D) | 緊急避難行為過當者,不罰 | 錯誤 | 緊急避難行為過當者,依《刑法》第24條第1項但書,是「得減輕或免除其刑」,而非完全不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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