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 下列關於強盜罪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本罪之不法所有意圖,係指犯罪之故意
(B)強盜罪為意圖犯
(C)欠缺不法所有意圖,不構成強盜罪
(D)強盜罪為故意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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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9), B(105), C(261), D(48), E(0) #3791226
統計: A(189), B(105), C(261), D(48), E(0) #3791226
詳解 (共 6 筆)
#7275648
下列關於強盜罪之敘述,何者錯誤?
(A) 本罪之不法所有意圖,係指犯罪之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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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犯罪故意): 是指行為人對於犯罪事實(例如:施強暴脅迫、取得財物)有「認識」並「使其發生」(知與欲)。這是所有故意犯罪都必須具備的一般主觀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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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圖(不法所有意圖): 是一種「額外」的主觀目的。在強盜罪、竊盜罪中,除了要有拿走東西的「故意」外,內心還必須具備「想把東西當成自己的」這種特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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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所有意圖」屬於「特殊主觀不法要素」,不等於一般的「犯罪故意」。(A) 敘述錯誤。
(B) 強盜罪為意圖犯✔️
- 意圖犯是指行為人的故意行為必須出於特定的不法意圖,才能成立的故意犯。
- 強盜罪(刑法第 328 條)的條文開頭即明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 這代表法律要求行為人除了客觀上的強暴脅迫行為外,內心必須具備該特定意圖,故為「意圖犯」。因此 (B) 的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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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328 條 1 意圖(B)(C)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強暴、脅迫、藥劑、催眠術或他法,至使不能抗拒,而取他人之物或使其交付者,為強盜罪,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3 犯強盜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 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5 預備犯強盜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
(C) 欠缺不法所有意圖,不構成強盜罪✔️
- 「不法所有意圖」是強盜罪的主觀構成要件要素之一。
- 如果行為人主觀上沒有將該物據為己有或使第三人擁有的意思(例如:只是為了毀損而奪取,可能構成毀損罪或強制罪;或是為了暫時借用後歸還,可能涉及使用竊盜之爭議,但不成立強盜罪),則不符合強盜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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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強盜罪為故意犯✔️
- 強盜罪必須是行為人有意識地去實施。
- 刑法第 12 條規定「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強盜罪並沒有處罰過失的規定,且既然它是「意圖犯」,必然包含「故意」在內。因此 (D) 的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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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12 條 1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2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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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9000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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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意圖
指行為人內心除了故意 還需要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且實現犯罪的客觀行為
指行為人內心除了故意 還需要有特定的犯罪目的 且實現犯罪的客觀行為
所謂意圖(犯罪目的)乃刑法上特殊主觀要件
法條中若出現「意圖」(犯罪目的)這兩個字
則必須有此意圖(犯罪目的)才有成立該罪之可能
例如刑法對於竊盜罪 要求行為人除了有故意之外
內心還要有取得物品是「為了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的特定目的
否則不成立竊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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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1251
| 選項 | 敘述 | 正確與否 | 解析 |
|---|---|---|---|
| (A) | 本罪之不法所有意圖,係指犯罪之故意 | 錯誤 | 「不法所有意圖」是意圖犯的特別主觀要素,指行為人具有將他人之物據為己有的心態;「故意」則是行為人對構成犯罪事實的認知與意欲。二者概念不同,不法所有意圖是「溢流」於故意之外的額外主觀要素。 |
| (B) | 強盜罪為意圖犯 | 正確 | 強盜罪(刑法第328條)以「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為要件,屬於意圖犯。 |
| (C) | 欠缺不法所有意圖,不構成強盜罪 | 正確 | 不法所有意圖是強盜罪的主觀構成要件要素,若欠缺,即不成立強盜罪(可能成立其他罪名,如毀損、強制等)。 |
| (D) | 強盜罪為故意犯 | 正確 | 強盜罪之行為人對於強暴、脅迫及取財等客觀事實須有認識及意欲,屬故意犯。 |
小結:強盜罪既是故意犯,也是意圖犯,但「不法所有意圖」不等同於「故意」,二者為不同層次的主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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