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下列何種事項,應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A)外交行為
(B)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C)學校對學生所為之退學處分
(D)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49), B(207), C(8133), D(328), E(0) #154783
統計: A(149), B(207), C(8133), D(328), E(0) #154783
詳解 (共 6 筆)
#438484
內部管理程序才不適用,影響身分還是可以適用
55
0
#520528
| 第 3 條 | 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 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 二、司法機關。 三、監察機關。 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
46
0
#370863
選項c 不是 行程法第3條 不適用的內容之ㄧ嗎??
3
0
#1358885
學校對於學生的退學行為是行政程序法可用
1
0
#230868
行政程序法第3條
個人附記p3-10~11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