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依臺灣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當結算會員違約,需動用其他結算會員之交割結算基金共同分擔 時,其「冷靜期間」係指單一結算會員違約發生日起多久之期間?
(A)二十個營業日
(B)三十個營業日
(C)十個營業日
(D)十五個營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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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5), B(7), C(12), D(12), E(0) #4000127

詳解 (共 2 筆)

#7474578
答案:(A) 二十個營業日 ✅ 這題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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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1241

 

  • 期間計算:自單一結算會員違約發生日起算 20個營業日。若在該次冷靜期間結束前,又發生其他結算會員違約,則以最後發生違約之日為基準,再延續20個營業日作為冷靜期間之終止日。 [1]

  • 分擔金額上限:

    • 僅單一結算會員違約:以冷靜期間開始前一營業日應繳存交割結算基金之 150% 為限。

    • 多家結算會員違約:以冷靜期間開始前一營業日應繳存交割結算基金之 300% 為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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